2011年10月1日 星期六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

對於基督徒而言,這個標題已經暴露了我的身份:非基督徒――基督徒更慣用而含有敵意的說法叫做「異教徒」。

我講課和演講時常常要提醒聽眾:「我不是基督徒。」因為我常引用聖經,很多聽過的基督徒都很感動,說我比基督徒更像基督徒,比牧師更像牧師。念碩士班時,一位同學太喜歡聽我講聖經,被他所屬團契的學長警告:「彭明輝是異教徒,小心你可能會被魔鬼誘拐。」

我不是基督徒,我不是佛教徒,但是32歲出國時,我隨身帶著兩本心裡最珍視的書,準備遺失一切行李也不能掉了這兩本書:《論語》和《聖經》。另外三本我年輕時最喜歡的書是:《六祖壇經》、《心經》、《金剛經》。

年輕時,我除了沒有吃素之外,幾乎恪守各大宗教的主要戒律:安貧、不貪、不嗔、不痴、不妄言、不虛榮、不爭輸贏。中學時代六年裡我只有過一個同學給的綽號:「聖人」――注意:我不喜歡這個綽號。

但是,除了想要活得有意義之外,我不信奇蹟,不追求永生,不追求極樂。在我眼中,我是一個最純粹的教徒:無所求地奉守戒律、追求智慧和屬靈的生活,除此一無所求。相較之下,我覺得很多教徒的信仰都是「買賣式的信仰」:遵守教規像買賣,希望藉此在天堂或極樂世界有一座房地產。

在我心裡,我跟這些教徒都跟真正的宗教無關,只屬於俗世。真正的宗教徒,是像史懷哲、德瑞莎修女和托爾斯泰這樣的人。

史懷哲在20歲生日時,因為靈感,而決定把30歲以後的生命獻給人類,我把這種情懷叫做宗教情懷。台灣早期有許多醫師受到史懷哲的感動,而成為濟人濟世的仁醫。這些年比較少感受到這種醫師的存在,也許他們還存在於許多我自己接觸不到的角落。對我而言,這些醫師也有某種的「宗教情懷」,他們比許多基督徒更像基督徒。

德瑞莎修女不知道是幾歲的時候決定把自己獻給印度的窮人,天主教把這叫做(來自天主的)「呼召」,這當然是一種宗教情懷。德瑞莎修女有許多真誠的追隨者,他們是真心地把自己奉獻出去,並且在奉獻中感受到生命被充滿。但是,德瑞莎修女有很多「山寨版」的追隨者,他們喜歡講德瑞莎修女的故事,講自己在德瑞莎修女身邊實習時的感動――他們到處演講、出書,宣揚他們的感動,並且因為看到自己的影響力而在虛榮心上獲得極大的滿足,但是卻不願意再回印度去奉行他們所宣揚的愛心和理念。


年輕時我是個自了漢,從來不喜歡群眾的低俗、無聊與粗暴;又因為自己有太多的生命困惑,而從來沒有時間或心力去關心別人;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走出書房,更想像不到有一天我會把所有時間捐給社會和年輕人。我只是跟隨著自己內在的聲音而一步一步走到這裡。

人 生的際遇很難說,尤其當你真誠地面對生命內在的聲音時,那個聲音會引導著你生命的發展軌跡。40歲以前我對托爾斯泰已經有相當透徹的瞭解,但是卻一直無法體認他的一句話:「沒有單獨一個人的幸福,除非所有的人都幸福,否則所有的人都不幸福。」

現在,我懂了。或者更貼切地說,不是懂不懂,而是信不信。我開始相信托爾斯泰說的話了。有些人或許會因此說:我愈來愈像個歐陸的原始共產黨徒。

除了宗教的信仰之外,在所有的教派之外,還有一種信仰:相信人活著的尊嚴,相信人跟狗不一樣,相信人不僅僅只是黑猩猩。我把這叫做「人生的信仰」、「生命的信仰」、「人性尊嚴的信仰」、「人的高貴性的信仰」。我以為這是比一切宗教更能有力地反擊當代各種懷疑論的信仰。

在我心目中,為富不仁或不仁而富的人,跟黑猩猩沒兩樣;華爾街裡追逐名利、慾望的基督徒跟黑猩猩沒兩樣,白宮和國會山莊裡的人也大多跟黑猩猩沒兩樣――黑猩猩有階級、會搞政治、哀悼同伴、用性器官緩和雄性間的緊張關係、壟斷資源、霸佔性伴侶、為了疆域或娛樂(而非免除飢餓)而殺戮,etc(你可以再寫下去),幾乎白宮、國會和華爾街裡有的黑猩猩的社群裡都有)。唯一的差別是:還沒有人發現黑猩猩說謊――好像還沒有人發現政治人物或大財主不說謊?

但是人跟黑猩猩可以有另外一種不同:人類有另一種本能(意義感的本能,某種宗教性的可能,或者法國大革命以來愛宣揚的「同志情誼」),使他們可以凌駕於他們跟黑猩猩共有的本能(人心裡的那一隻黑猩猩:動物性本能)。

人是動物的一種,但人不僅僅只是動物而已,他可以超乎動物。基督宗教的信仰裡說:在神所造的一切中,只有人分享了神的靈,因而他有自由意志。康德接著說:「人是他自身的目的,而不是工具。」不僅不是他人的工具,也不是神的工具。佛教說:人都是佛種子。

我不是教徒,但是我寫部落格、寫書的最終目的,就是想傳播這樣的一種信仰:活著,值得;人,是一種有尊嚴、有價值、有某種「神聖性」的存在――但是他必須先克服自己的自私、貪婪和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