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公平」的考試犧牲了什麼


    台灣人好談教育問題,卻經常分不清楚教育問題的本末與輕重,以致於教改的爭議泰半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真正嚴重地本末倒置的大事卻積習多年而無人聞問。譬如,只問要不要在形式上保留明星高中,卻不去問明星高中存在的目的與配套的教材與教法。更要緊的是,現實上考試方法確實無可避免地會引導學校的教與學,那麼考卷的出題到底要優先達成哪些任務,要優先避免哪些弊病呢?要回答這問題,首先要釐清教育的首要目標是什麼。
    考試制度與題目的設計當然是要引導教與學去達成教育的首要目標,而且絕不可以防礙這個目標的達成。但是幾十年來有關升學制度的論爭都集中在「公平」與「客觀」,而對「公平」與「客觀」的堅持使得我們一度廢除作文題、簡答題與申論題,使得我們犧牲掉教育的首要目標:培養學生閱讀與表達的能力,資訊蒐集、彙整、分析、與整合的能力,以及思考、創造與批判的能力。這些能力能考得出來嗎?當可以!簡答題、申論題、口試的方法很多,只要負責題庫工作的單位善用各種不同的考試題型與出題技巧,一定可以在可接受的可信度下達成必要的效度。如果考試方式可以充分辨識出學生各方面的能力,學校和補習班自然會積極去培養學生的這些能力。假如這些能力是值得積極培養的,而補習班也確實有助於提升相關的能力,就沒必要反對補習班的存在了。

    我們過去反對「考試領導教學」與補習班,是因為考試只考死背和記憶,以及過度練習產生的枝節、瑣碎能力。只要改善考試的方法與內容,就可以大幅改善這個弊端。
    過去的考題偏重檢測學生的知識與解題技巧,主要的原因是這一類型的題目有標準答案,不會引起各方爭議。一旦要出題檢測學生思考、創造與批判的能力,一定會有答案不一、不同閱卷委員給分標準不一樣的難題,以致於被質疑公平性與客觀性不足。但是,只要同一份答案卷的閱卷委員人數夠多,這些弊端就可以大幅減少到可容忍的程度。這時候剩下的就是我們的裁量:到底是形式上的「公平」與「客觀」要緊?還是引導教學去重視學生的思考、創造與批判的能力比較重要?如果後者比較重要,那當然應該在可容忍程度內犧牲形式上的公平性與客觀性。
    法國高中生畢業後若想要取得大學入學資格,就必須要參加畢業會考。不管你以後要念什麼科系,都必須要考一門「共同科」哲學。今年文組、理組和經濟組的考題都是三選一,任選一題作答。譬如,理組的題目是:「若國家不存在,我們是否能夠更自由」、「我們是否有追尋真相的必要」、「請試著評論盧梭作品《愛彌兒》片段」。這種題目很清楚地沒有標準答案,而且跟理工科學生未來的專業學習無關。令人好奇的是:最在乎人權與平等的法國人為什麼能忍受這種題目而不爭論它的公平性與客觀性?而理工科的學生又為甚麼要懂這些問題?
    大學的目的是培養社會上的領導人才,如果他們都像訓練有素的狗而沒有思想,沒有價值判斷能力,不曾思索過個人與國家的關係,不曾思索過社會發展的目標,以及個人工作權、醫療權與社會貧富差距等社會正義的問題,他們畢業後是會危害社會?還是會造福社會?如果台大電機系或法律系的校友只會掠奪窮人的財富而不顧社會正義,有必要由國家出錢來栽培他們嗎?
    十二年國教為了減輕學生的學習壓力而決定會考成績只分三級,它的目的與手段都引起許多人的憂慮。成績模糊化之後學生就不會去補習?只要測驗成績有級分的差別,而分發的方式又跟成績有關,學生就會去補習!避免讓學生承受不合理的壓力是有其必要,但是如果考試與教學的目標都能有效地促成學生有益的學習,就沒必要過分強調「減輕學生的學習壓力」。
    以前會有惡補,是因為考試只考知識和解題技巧。如果答題時間給長一點,解題技巧就不重要;如果定期考核學校老師的教學能力,並要求能力欠佳者接受在職教育,就可以使得補習教育的成本效益大大降低,從而緩和補習的壓力。
    教改之所以會爭議不斷,關鍵就在於不曾認真思索教育的本末與先後,各種論述的觀點總是雞零狗碎,才會愈改大家愈痛苦,而教育成效則讓人不得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