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進步與落伍

       只有落伍的社會會用物質建設衡量一個社會的進步與退步,一個真正的進步社會是用價值觀的改變在衡量進步與退步──因為他們已經有足夠的物質建設,不再希罕物質性的進步。
       我在法蘭克福機場過境時,一個大陸民眾對旁邊的大陸留學生大聲說:「你該回祖國去看看祖國有多進步,我們的機場遠比這機場新,也比他大,這個好破舊。」機場新是因為近年才有錢可以蓋,特別覺得新鮮;人家德國早已不在乎機場的新舊,他們在乎的是如何可以永續!

        戒嚴時期的萬年國大有許多令人厭惡的惡習,解嚴後在社會壓力下逐漸一一地不再被許可,一個老國大忍不住說:「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這就叫做社會進步:以前可以被容忍的惡習,現在我們不願意繼續容忍下去了!
        馬英九、江宜樺和劉政鴻是這個社會裡退步的標示「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而洪仲丘案裡的白衫軍和大埔案的群眾都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因為我們不願意再忍受了!」)──進步的力量遲早會消滅掉這些落伍的痕跡,問題是時間的早晚而已。

       左邊這一張照片告訴你馬英九有多落伍:黨主席競選總部就設在標榜「都更大未來」的建商家裡,不打自招地告訴全國人:馬英九就是要跟藉都更牟利的建商結合,也為柱子上的口號作了最佳的注解:「堅定改革,團結向前,一切為利,一切為錢。」
       把競選總部設在建商提供的場地,毫不避諱瓜田李下之嫌,這種事,威權時代可以,現在早已經不可以了!偏偏,落伍的人就是不知道人心的尺度究竟進步到哪裡了。   


       1995年立委陳癸淼逼問國軍死亡事件頻繁時國防部長蔣仲苓上將曾經回答:「哪個地方不死人!」沒人拿它有辦法。但是,以前我們可以忍氣吞聲,現在不可以!
       錯的事,本來就不可以,但是在落伍的社會裡,政府就是可以用蠻橫的暴力把正義、公理和人民給踐踏下去;進步的意思就是民眾普遍地覺醒,也找到方法表達自己的力量,逼迫政府認知到:「以前可以忍氣吞聲,現在就是不可以。」

       看著草菅人命的洪仲丘案和大埔案,馬鶴凌對他那個忙著選黨主席的無能兒子有什麼話要說?「政治人物一定要活在大眾心裡,更要活在歷史上,歷史上多少權傾一時的政客只是遺臭萬年,讓子子孫孫抬不起頭來。
        1950年出生的馬英九,遠比1920年出生的馬鶴凌還落伍。希望馬英九明白:他沒有兒子,但是有女兒,也許未來會有外孫;希望馬英九想清楚:他是不是要讓後代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至於劉政鴻這個大老粗中的大老粗,除了比拳頭之外腦袋裡什麼都沒有。以為拆了人家房子鋪上柏油就贏了,卻不知道公道自在人心,你拆了別人的家,卻無法藏起自己的家。下一任縣長照樣可以拆你的老家,學生可以到你家潑漆,睡不著的冤魂可以到你家進出,安慰亡魂的人可以天天半夜到你家前面去做法事,讓你夜夜驚魂。你以為你笨,別人就想不出聰明的辦法整你?你以為你有警察當芻狗,別人就沒有別的辦法讓你難受?
        等著瞧!壞事做絕總會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