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開放社會必須堅持的底線

        做為一個鼓勵「非武力抗爭」的人,以及力挺陳為廷在立法院批評教育部長的人,我一直在認真拿捏該如何面對擁核團體的攻訐。現在寫這一篇文章,也無關個人好惡,而是有些攸關開放社會的原則該被毫不含糊地釐清。

       台灣離「開放社會」還很遙遠,但是如果我們不願意放棄邁向開放社會的目標,就必須堅守某些底線。其中一條就是:不管你如何不滿他人的言論,絕不可以阻撓他人著作的發行與流通,不可以干擾他人的演講,或者無所不用其極地在網路上發布惡意的攻訐與言語霸凌,意圖藉此壓制他人發言與傳播理念的行動。
       我可以不理睬擁核者在網路上的叫囂、辱罵與人身攻擊,也可以接受擁核者在我的演講會場內、外散發傳單與充滿栽贓、曲解的「勘誤表」,卻無法忍受他們一再跨越開放社會必須堅持的底線。因為,這種扼殺他人出版、演講的強烈動作早已構成對開放社會的傷害,如果繼續縱容這種行為,只會更加助長這種惡意壓迫他人發言的惡行,而間接鼓舞開放社會的敵人。
       我希望藉這文章進一步釐清一些不該被含糊對待的原則與是非。

一、農陣與擁核團體的差異
        農陣在大埔事件裡一再於戶外公開對馬英九等人抗議,但是這些動作並沒有干擾馬英九表達他的意見。有些不滿大埔事件的人在吳敦義演講時高聲抗議:「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這會干擾到吳敦義的演講,但是吳敦義有許多其他表達意見的管道和機會,因此這些動作止於「干擾」,而非意圖「壓制」吳敦義所有的發言空間。
       其次,馬英九等人擁有行政權,可以無需發言爭取任何人同意,直接以行政手段毀人家園,導致無力守護家園的人憤而自殺。這種手段跟任何無權力者的出版或演講完全不一樣:總統等人可以強制他人、傷害他人,因此萬不得以時確實有必要採取較激烈的手段阻撓其行政權的行使;但是一介平民的言論與著作只能令人不快,而無法損及任何人的財產與生命,因此不該用壓制言論的手段激烈地抗爭。

二、陳為廷事件與擁核團體的差異
       陳為廷在立法院疾言厲色地指斥教育部長,原因是部長在學生去教育抗議時備妥鎮暴警察。陳為廷去教育部抗議時訴求是「高等教育公共化」,這是可受公平之事;學生用的是和平手段,教育部長卻準備了鎮暴警察,教育部長的手段過當是個事實。陳為廷在立法院指斥教育部長時確實疾言厲色,但是發言內容都不曾涉及栽贓、造謠、污辱或人身攻擊;雖然因為氣憤而言語中帶著激烈的情緒,但是論述中不曾脫離理性訴求。所以,跟教育部長備妥鎮暴警察的行徑比起來,我不覺得陳為廷比較過當。
        但是,擁核團體先是在網路上對我栽贓、污辱、造謠與人身攻擊超過半年,接著又竭力阻撓我的著作發行與演講的進行,這些手段若只是出於無知或可忍受,若是刻意要壓制言論自由則不該縱容。
        二次大戰之後很多德國人自問:當納粹在迫害猶太人時,他們為何不曾挺身阻止?當我面對擁核團體的攻訐時,我一直在問:我該容忍的底線在哪裡?
       漠視年輕人的無知是可以的,但若以「不回應」來誤導他們,讓他們誤以為只要攻訐夠猛烈就有辦法阻止他人發表理念,那無異於助長他們壓迫他人發言的惡行,對台灣社會的進步其實是負面。因此,12/19 在清大的演講裡我毫無留情地教訓擁核份子,目的是希望他們知難而退,不要繼續在我的每一場演講試圖鬧場。

三、學術社群與開放社會的敵人
       柏拉圖在理想國裡主張由哲學家當皇帝來治理國家,這個主張被卡爾˙波普爾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裡批評為「開放社會的敵人」
       我不認為柏拉圖有意跟開放社會為敵,但是卡爾˙波普爾的擔心並非無的放矢。這裡頭有個兩難的問題。
       民主如果不慎,會流為法國革命初始期的暴民統治,或者雅典公民票決毒殺蘇格拉底,或法利賽人公決送耶穌上十字架。由一群欠缺理性的人以多數決進行所謂的「民主投票」,後果可能是庸俗民主或暴民統治;用專業能力當作參與意見或表決的篩選條件,等於是菁英獨裁,確實是有可能成為開放社會的敵人。歐陸共黨發展史殷鑑不遠。
        布迪厄把學術社群當作開放社會最終的捍衛者,我心有戚戚焉。
        學術討論有一些未訴諸明文的規範,受過嚴謹學術訓練的人在這些規範下被要求用開放的心態去討論,這個規範也譴責所有不具開放心態的發言(這種態度的人會直接被當作「不具有參與學術討論資格」而被漠視、鄙視)。因此,盡管學術討論無法保障真理會被完整地找到與揭露,至少它保障了開放性討論的維繫。
       可惜的是,學術討論還是預設了參予者的「能力」與「專業素養」,而無法讓所有人都參予。而且,要讓一些激進的年輕人了解這一套「未訴諸明文的規範」,並不容易。這與其說是能力的問題,不如說是態度或人格成熟度的問題。


       
因此,退而求其次,我們真正可以普遍地期待大多數人做到的,應該就是堅持:「不管你如何不滿他人的言論,絕不可以阻撓他人著作的發行與流通,不可以干擾他人的演講,或者無所不用其極地在網路上發布惡意的攻訐與言語霸凌,意圖藉此壓制他人發言與傳播理念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