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台灣產業技術升級的策略

    台灣的產業要升級,首先是要選合適的對手和合適的發展目標。如果挑的對手資本額超過我們十倍或上百倍,就算僥倖地領先一時,也會很快地被趕上或追殺,因而白費心血,Nokia 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訓。其次,我們可以選擇韓國模式,硬把資源集中在少數幾家公司,使他們可以在世界舞台上競爭。這種發展模式裡,少數人得利而多數人受害,對廣義的社會福祉貢獻太小,甚至有違公平正義;即使在經濟上也只貢獻了GDP而犧牲了貧富差距,乃至於就業率,不值得效法。
    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有助於社會公平性,這是我們從戰後就刻意地選擇的道路,也值得我們優先考慮沿這方向發展產業策略。
  很多人誤以為中小企業沒有國際競爭力,不需要創新與研發。這是嚴重違背事實的觀點──全球企業有90%是中小企業,而且其中的隱形冠軍都有研發與創新,且從研發與創新中獲利。

  台灣許多注重研發的中小企業都是因為他們已經在全球的同行中站上前三至五名,譬如機車、腳踏車和網球拍。粗略地說,一個公司必須要排到全球前五名,才有機會靠品質與創新獲利,因而他們的研發在營收上可以獲得回報,而有意願和財力持續投入研發;至於十名外的企業,很難脫離拼售價的競爭模式,因此投入再多的研發也無法提升營收,而只增加成本負擔,所以沒有研發的意願。
  因此,談全球產業競爭優勢時,最重要的不是公司的絕對規模,而是他在全球的相對排名。對台灣而言,我們的優質企業很有機會在資本額與營業規模上站上全球前十名,而逐漸有能力從研發與創新中獲利;反之,大型企業再大都很容易被中國、印度和韓國超越,更別說是跟歐美的大廠競爭。所以我們發展中小企業其實比發展旗艦產業還有利。
  此外,全球每一個國家內都有一流人才、二流人才、三流人才,以及一流企業、二流企業和三流企業,而且一流人才都會去一流企業,二流人才去二流企業,三流人才去三流企業。歐美日的一流企業是國際型大企業,而中小企業都是二、三流企業和二、三流人才。如果讓台灣的一流人才跟優質的中小企業結合,就可以輕易地打敗美日的中小企業(因為他們只有二、三流人才)。我在退休前曾帶領一個國內研發團隊打敗全球第一名的公司,靠的就是這個策略。這就是戰國策上弱國戰勝強國的策略:「上駟對中駟,中駟對下駟」。
    從以上兩個角度看,台灣都是適合發展中堅企業和隱形冠軍的體質,而不適合發展旗艦產業或資本密集的產業。
    但是,如果台灣的中小企業競爭條件這麼好,為何過去中小企業卻一直苟延殘喘?一部分原因是很多中小企業規模確實小到難以立足。這樣的公司是應該鼓勵它們合併,或讓它們被自然地淘汰──但前提是我們必須先讓優質的中小企業升級並適度擴大規模,來吸納倒閉公司的員工。所以,該問的問題是,過去較優質的中小企業為何沒有出頭(或很少出頭)?關鍵在於政府的政策扭曲了資源分配與市場「優勝劣敗」的自然淘汰機制。讓我用下面這一張圖來進一步解釋。
    台灣的中小企業規模小,分工不足,因此需要四種要素來協助他們技術升級。首先,它們需要有一流人才,但是園區用國防役和股票分紅把人才吸乾了,園區外的產業即使有心也找不到人才。其次,它們需要學界協助研發,但是國科會的傑出獎、五年五百億和大學的升等審查制度把大學教授跟研究生軟禁在校園內,鼓勵或強迫他們跟國內產業的需要脫節,所以企業得不到技術升級的奧援。再來,銀行融資83%被綁死在沒人居住、使用的房地產上,企業界根本得不到研發與開拓市場所需要的長期穩定融資。最後,台灣很多中小企業只要用既有技術去生產別的產品,賣到另一個國家,獲利可能就可以提升好幾倍,偏偏他們卻因為人力單薄而分工不足,所以欠缺全球市場資訊。
    要解決這些長年的弊端,首先就是要廢除政府對高科技產業的補貼、將房地產持有成本提高到跟世界一致的水平,並整頓股市的秩序,徹底斷絕各種「不勞而獲」的管道和官商勾結的機制。其次就是要廢除科學園區與工業區的所有不公平競爭,以便讓所有產業在「優勝劣敗」的基礎上進行擇優淘汰。最後,政府該做的是提供業界可以共享的全球市場資訊(替代掉日本商業情報社的功能),開放學界自由選擇研究題目並鼓勵產學合作(同時必須有效)。
    台灣目前擁有優勢政經資源的企業家泰半被政府豢養到失去鬥志,要靠這些人振作很困難。假如適度引入優質外資來帶動上下游產業的升級,將可縮短學習曲線。即便只是引進優質外資來發揮台灣勞動力的潛在生產能力,帶動薪資上漲與增加工作機會,都可以改善就業市場並增加資方良性競爭的壓力。
    只要對當前的問題診斷得清楚、準確而完整,其實就離解決辦法不遠了。


本文原載「獨立評論@天下」